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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4、英雄救美

 

林思打工的地方是一间酒馆,下午刚刚开门,店里一个客人都没有,只有叼着烟留络腮胡的老板在吧台后擦杯子。

店里装修是那种文艺风格,看上去是个清吧。林思与老板打过招呼,带我坐下,给我倒了一杯橙汁。

“路过看到的时候真是吓我一跳,我本想上来帮您的,但您恰好被那辆车拦住了。还好没有受伤,是在追小偷吗?”

我拿过纸巾擦干净手心的汗,含糊说:“不算小偷。应该是……跟踪狂?”

林思微微睁大双眼,很担忧的模样:“跟踪狂?那更危险啊,先生,要不要报警?”

“不,不适合报警,我能处理。”我有点走神,转着手里的玻璃杯,“就是……嗯,有点棘手。”

擦完杯子的老板过来送了我们两杯鸡尾酒,林思对他说:“下午就请我们喝酒啊?”

“你带个帅哥来,我请一杯嘛。”老板吹着口哨离开了。

老板走后,林思倾身向前,双手撑在桌上,目光很专注:“如果您需要助手,我可以,我之前做过保安。”

“啊?”我皱眉笑笑,谢绝他的好意,“不了吧,他应该不敢做什么,就是想骚扰我。”

“这恐怕不好说。这类人都是精神不正常的,随时有可能对您造成威胁。我……”

他这模样还挺天真的,我要什么样的保镖没有?

我摇头,林思便不再勉强,转而微笑说:“好吧,那尝尝这杯酒呢?老板的拿手好戏。”

酒精在这种时候算得上一种有效麻痹。我慢慢喝光,心情平静了很多。

“谢谢你的好意。”我顺手摸出两张钞票压在酒杯底下,“我先回去了。”

“我送你吧。”林思立刻起身,“真的,别拒绝我了,我就是担心你。”

他突然不用敬称,我还有点不适应,不过他之前也送我回去我的公寓过,因此我答应了。

前两天我还从承办云慕生日宴的公司那里拿到林思的简历,他作为兼职的服务生已经离职,不过简历很完善,经历都有迹可循。

只是他是外地人,很多过往经历不好查,不过高中学校官网上公布的毕业生名单里,确实有这样一位叫林思的学生。

“您到家后给我发个信息吧。”林思唤回我的思绪,“这是我的手机号。”

我点点头,对他笑了笑:“麻烦你。”

“不会,不麻烦。”

电梯门合拢,我存下林思的号码,神经质地跟那个发送短信的号码比对了一下。

其实这些日子下来,发送短信的那一长串号码我都倒背如流,林思的手机号和这个号码完全不一致,我还非要再看一遍,真是被搞得过敏。

——【抬头。】

冷冰冰的两个字,电梯门打开了,一个影子投射在我面前。

我抬起头,一名高大结实的男人站在电梯门口,黑色连帽卫衣,寸头,五官硬朗,面上没什么表情,像是等了我很久。

隔着电梯门,我和他遥遥对视。他歪了一下头,这个一直骚扰我跟踪我的疯子,看上去无比平静。

“你又被别的男人送回家了。”他说,语气平板,我却背后一麻,产生某种对待危险的直觉预警。

“关你什么事?”

话还没说完,我就按下去一楼的按键。男人的手猛然一伸,按在电梯门上,眼睛紧盯着我。

“这里有监控!”我提高声音,“你想做什么?”

他拿出一直插在口袋里的另一只手,手指间夹着弹簧刀。

咔哒。

手指推动按钮,弹簧弹动,寒光闪闪的刀刃弹出,反射着电梯的灯光。

我已经一脚踢向他的手,男人敏捷地后退,我紧跟着迈出电梯,拿过电梯门口的观赏绿植,将花盆扣向他的脸。

该死的!

花盆砸过去后我没再看他,冲过去开家门。房门的防盗功能如果真有厂家吹得那么厉害,撑到保安或者警察来肯定不是问题。

男人发出一声低沉的吼叫,花盆砸在地上,泥土飞溅,他猛地扑过来。

我余光看见他的手臂已经伸出,矮下去踹到他的腿,但男人的手已经牢牢抓着我,带我一起滚到了地上。

坚硬的地面撞得我后背生疼,弹簧刀横在我面前,随着男人的不规律喘息,刀身晃动不停。

我屈起膝盖去顶他的腹部,刀尖在地上刮出刺耳的尖响。男人闷哼出声,抬起手又是一刀落下。

他虽然比我高壮,不过也不能轻易制住我,更何况在这种肾上腺素急剧分泌的情况下,我猛地用力竟然还能把他重重推开。

家门近在咫尺,我的手即将按上指纹锁时,冰凉的刀柄自后面环住我的脖颈。

“不请我进去坐坐?”他说话时,声音在我耳畔。

我的手僵住,他呵呵地低笑着,另一只手去抓我的手腕。我用手肘向后捣去,同时想挣开他的胳膊,后退两步才感觉到从下巴到锁骨那里一线火烧似的疼痛。

抹了一下,手指上沾到殷红的血迹。

这把刀不是面子货,而是真真正正的开了刃的弹簧刀。

还是茴,我要把他的相机都塞进他肚子里。

出租车司机很热情,和林思聊了一路,倾情推荐那家馄饨店的云吞面,看起来恨不得帮我们把菜点好。

林思听后颇为心动,进店后拿着菜单问我:“我们点一份馄饨一份云吞面可以吗?用小碗分着吃。”

这家店不大,里面热腾腾的,看着有些年头,菜单就是一张粗制滥造的纸。我低头擦着桌椅,随意地答应。

林思看起来却好像很高兴,帮我把桌椅擦好,又烫了餐具,旁边桌离开的女人在经过我们时转头抽了自己男友一下:“你看看人家!”

我没忍住捂着脸笑出声,林思无奈:“我是想你应该没做过这种事。”

“还好,”我安慰他,“我之前上学时候经常跟我朋友出去吃饭,大学附近这种小饭馆很多的,擦一擦洗一洗就能坐下来吃饭。不至于像那些娇贵的少爷公主,吃个馆子回去就肠胃炎了。”

林思将筷子摆在我面前:“那你的大学生活肯定很有意思。”

“也就那样吧,谁大学不是这样。”我闻着店里鲜香的空气,还真的有点饿了,“这家店好吃的话,等我朋友放假回来,我带他也来吃吃。”

林思安静几秒,问道:“他不在本地?”

“出国深造,前途远大,跟我这种混日子的不可同日而语。”我随便说着,正好馄饨端上来,“好饿,勺子呢?”

洗干净的勺子送到我手里,还带着热水的温度。我将几个馄饨舀进面前的小碗,现在跟林思的交情也“不可同日而语”了,又说到大学,因此我道:“你还是去考个学校比较好,有学历的证明,我可以帮你安排一个稳定的工作,总比你到处打工强。”

相似的面容,相似的话语,总是让我有种错觉。

林思低下头,回避似的捞起馄饨,轻笑说:“还是很麻烦的,我已经离开学校很久了,再考虑吧。”

他跟云思完全不一样。云思的那种向上的野心很明显,尽管之前我没有很在意,但他实实在在地想要获得成功。

对比起来,林思更像一名彻底的不学无术的年轻人,打着工得过且过,对未来毫无想法。

尊重他人选择,这个准则我现在已经很明白了。况且他怎样和我没什么关系,只是看在他帮过我的情分上,想劝一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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